欢迎访问本网站

 资产管理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18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通知

2018年10月30日 13:45  点击:[]

关于申报2018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津中德院 [2014] 14号)(见附件)规定,经校领导批准,资产管理处组织“2018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审核、专家论证及审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配套改进类。即自制设备的主体是市场上有售的标准仪器设备,只是标准仪器设备不能完全满足需要,需要在标准仪器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其它配套设备或配件,或对标准仪器设备作某种改进(类似电脑主机等通用设备的升级除外)。

2.完全研制类。即自制设备是市场上根本就没有的,完全是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内容所需而自行研制的仪器设备。

3.节约经费类。即市场上有同类仪器设备,但由于专业性太强或需从国外进口,所需费用较高,而自制能够节省大量费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教职员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自制仪器运行维护,请申报部门充分考虑项目组的成员结构;

2.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促教学,鼓励学生参与项目研发。每个项目都应安排学生参与,参与的学生应为高职或本科二年级及上相关专业,较好地掌握相应专业知识技能,能够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相应研究和实践工作。学生人数一般为2-3人。各项目负责人要确保学生在参与研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项目申请时应将学生列为团队成员写入项目申请书,同时为学生安排相应的研究和实践任务,确保学生真正参与研究工作。

3.所报项目须有前期研究基础,方案基本成熟、技术可行。其中配套改进类项目需自我评价成熟度不低于5级,且需要明确改进前后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提交;完全研制类项目需要提供查新佐证材料,且研发成果原则上需要发明专利,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所报项目必须通过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论证。

4.研制周期为自审批之日一年,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严格按申请书进度检查,无特殊原因逾期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附件中的全部内容,即附件1《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附件2《能源材料费预算明细表》和附件3《试验外协费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人在填报各附件内容前,请详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和角下备注。

四、上报与截止时间

请将申请书、各类预算明细表(一式三份)于201810月30日前报送至A座421资产管理处,电子文档发至zcglc@tsguas.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择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欢迎我校广大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申报!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28771899,联系人:李欣 张炜星。

附件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津中德院 [2014] 14号)

附件1: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

附件2:能源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附件3:试验外协费预算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14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资产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布“一流应用技术大学”项目启动采购执行前采购业务培训安排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