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津中德院 [2014] 14号)(见附件)规定,经校领导批准,资产管理处组织“2018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审核、专家论证及审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配套改进类。即自制设备的主体是市场上有售的标准仪器设备,只是标准仪器设备不能完全满足需要,需要在标准仪器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其它配套设备或配件,或对标准仪器设备作某种改进(类似电脑主机等通用设备的升级除外)。
2.完全研制类。即自制设备是市场上根本就没有的,完全是根据实验实训教学内容所需而自行研制的仪器设备。
3.节约经费类。即市场上有同类仪器设备,但由于专业性太强或需从国外进口,所需费用较高,而自制能够节省大量费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教职员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自制仪器运行维护,请申报部门充分考虑项目组的成员结构;
2.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促教学,鼓励学生参与项目研发。每个项目都应安排学生参与,参与的学生应为高职或本科二年级及上相关专业,较好地掌握相应专业知识技能,能够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相应研究和实践工作。学生人数一般为2-3人。各项目负责人要确保学生在参与研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项目申请时应将学生列为团队成员写入项目申请书,同时为学生安排相应的研究和实践任务,确保学生真正参与研究工作。
3.所报项目须有前期研究基础,方案基本成熟、技术可行。其中配套改进类项目需自我评价成熟度不低于5级,且需要明确改进前后设备的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提交;完全研制类项目需要提供查新佐证材料,且研发成果原则上需要发明专利,相关材料以附件的形式提交。所报项目必须通过部门或相关部门的论证。
4.研制周期为自审批之日一年,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严格按申请书进度检查,无特殊原因逾期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附件中的全部内容,即附件1《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附件2《能源材料费预算明细表》和附件3《试验外协费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人在填报各附件内容前,请详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和角下备注。
四、上报与截止时间
请将申请书、各类预算明细表(一式三份)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A座421资产管理处,电子文档发至zcglc@tsguas.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择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欢迎我校广大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申报!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28771899,联系人:李欣 张炜星。
附件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津中德院 [2014] 14号)
附件1: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
附件2:能源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附件3:试验外协费预算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