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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通知

2023年12月13日 13:24  点击:[]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023年固定资产盘点通知

 

各学院、职能处室、中西中心:

根据财政部、天津市财政局及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为了加强对我校固定资产和非校产权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资产完整、安全,资产管理处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全校资产盘点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2023年12月15日

二、资产盘点范围

建校-2023年12月15日24时所有权属于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的固定资产和存放在校内的全部非校产权固定资产。

三、资产盘点安排

1、此次全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2023年12月16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在此期间,资产管理处原则上不办理任何涉及本年度资产盘点基准账的调拨、报废等业务,可正常办理涉及财务年终付款项目的资产入账手续。

2、各部门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针对固定资产盘点中的问题进行梳理、登记,完成相关资料并上报资产管理处。

3、已授权各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可在资产管理系统修改存放地,各部门可根据盘点情况直接修改。

4、已核销单位库所辖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实物所在部门和现使用人具体负责,并于2024年3月16日至31日期间完成调拨手续。

四、资产盘点上报材料

1、无盘亏和盘盈情况的需提供:附表1《固定资产盘点单》。

2、如涉及盘亏情况的需提供:附表2《固定资产盘亏情况报告单》(简称盘亏单)并附部门会议纪要。

3、如涉及盘盈情况的需提供:附表3《固定资产盘盈情况报告单》(简称盘盈单)并附部门会议纪要和盘盈资产实物照片。

4、如涉及非校产权资产情况的需提供:附表4《学校非校产权资产审批登记表》。

5、以上材料均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请各部门将所有资产盘点上报材料纸质版以部门为单位,2024年3月15日前上报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资产管理处邮箱zcglc@tsguas.edu.cn。

五、资产盘点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本次资产盘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作为本次资产盘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资产盘点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加强对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本部门上报的资产数据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特别是对历史遗留的使用人、单位库、存放地、标签等问题认真梳理,保证资产盘点结果真实可靠,后续整改合理可行。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部门应将本次资产盘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合理组织调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盘点,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摸清家底。要合理统筹工作时间,确保本部门工作与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协调一致,共同推动学校资产盘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3.严肃纪律,完善制度。

资产盘点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落实“六个一致”(账、物、标签、存放地点、盘点数量、使用人)的要求,如实反映学校资产情况。在盘点工作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防止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如发现有不按规定要求实施,不如实填报的,将责令相关部门重新盘点,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针对资产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门资产管理措施,使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为学校固定资产和非校产权固定资产规范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此次资产盘点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 86622 或 81899。

 

附表1:《固定资产盘点单》

附表2:《固定资产盘亏情况报告单》(简称盘亏单)

附表3:《固定资产盘盈情况报告单》(简称盘盈单)

附表4:《学校非校产权资产审批登记表》

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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