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采购履约验收的工作提示
各学院、部、所、处、室、中心:
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采购与招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津中德政〔2024〕50 号)的明确要求,合同履约验收是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建账及付款的重要依据,现就《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含货物及服务)规范填写的事项做如下提示:
1、关于《验收报告》规范填写的要求:
各类验收报告表中均为必填项。参与合同履约验收的各方均需认真填写《验收报告》各项内容,并签字加盖部门/供货商公章(特殊情况如供方为京东/淘宝/抖音/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供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位置可空缺)。参与项目验收的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互提醒及监督,避免因验收报告缺项造成项目执行进度受影响。具体情况参见附件。
2、校内需方项目负责人须依照上述步骤,做好常规验收、技术验收(详见附件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2.专家验收意见表)的归档整理,其中大型仪器设备转固还需提供完整的大仪技术资料,一并交由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初审及线上建账。
附件:1.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红色字体标识均为必填项)
2. 专家验收意见表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