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岗位变动人员资产交接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
学校部分岗位调整的工作交接已经逐步开展,为切实做好岗位变动后资产有序的交接工作,确保各部门调整前后资产账目、实物对应准确无误,资产工作有序、稳妥地过渡,及后期部门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现就岗位发生变化人员的资产工作交接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交接的内容
本年度涉及岗位变动人员名下的资产。
二、资产交接工作完成时间
本年度涉及岗位变动人员须严格按照学校岗位调整工作交接通知发文时间,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接。
三、资产交接的要求
1.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津中德政〔2024〕52号)第十条 变更管理内容:人员变动须由变动发起部门提前对接管理部门确认其名下固定资产调拨完毕后方可办理人员变动手续。
2.按学校要求,本人名下的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资产可依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配,其他办公家具类资产原则上不得迁移。
3.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原责任人与现责任人要逐一清点,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修订)》(津中德政〔2024〕52号)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损坏、 丢失赔偿执行。
4.各部门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所有岗位变动人员使用的资产调动后,必须与原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核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处置国有固定资产;各部门要确保做到资产管理账目准确清楚,实物流动有序。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