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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通知

2024年09月03日 13:12  点击:[]

关于申报2024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津中德 [2019] 146号)(见附件)规定,经校领导批准,资产管理处组织“2024年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的申报、审核、专家论证及审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教职员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和自制仪器运行维护,请申报部门充分考虑项目组的成员结构;

2.为盘活资产,提高设备使用率,本年度自制设备立项申报以修旧利废为切入点,按照厉行节约、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鼓励教师改造老旧闲置设备。

3.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促教学,鼓励学生参与项目开发。对参与的学生具体要求:较好地掌握相应专业知识技能,能够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相应实践工作,人数一般为 2-3 人。项目申请时,应将学生列为团队成员写入项目申请书;各项目负责人要为学生安排相应的实践任务,保证学生真正参与具体工作,同时确保学生在参与开发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计划设立一级项目预算不超过5万元;二级项目预算不超过3万元;三级项目预算不超过1万元

5.各教学部门要认真组织项目申请书的审核,并对上报资产处的项目申请书中专业知识、课程学时、安全和技术标准、经费金额、目标成果及违反相关制度等的原则性错误予以负责。

6.每个自制设备项目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开发时间一般为1或2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附件中的全部内容,即附件1《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附件2《能源材料费预算明细表》附件3《试验外协费预算明细表》和附件4《租赁费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2.项目申报人在填报各附件内容前,请详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和角下备注。

3.项目组成员不得参与该项目的审查审批。

、上报与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将项目申请书、各类预算明细表(一式三份)于2024930日前报送至A座218资产管理处,电子文档发至zcglc@tsguas.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择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欢迎我校广大教师申报!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18522705880,联系人:张勃

 

附件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津中德政 [2019] 146号)

附件1:自制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请书

附件2:能源材料费预算明细表

附件3:试验外协费预算明细表

附件4:租赁费预算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2493

上一条: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筹做好大型仪器设备降级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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