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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废资产处置公示2025-2

2025年06月05日 14:40  点击:[]

拟报废资产处置公示2025-2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津财资〔2022〕44号)和《仪器设备和家具类资产报废管理办法(修订)》(津中德政〔2024〕84号),拟对报废编号 2025-2 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具体情况详见OA,自今日起公示7天。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举报。

举报电话:28776622(资产管理处)


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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